(转载)法治课代表|小心躺枪!这些酒驾高发“误区”要警醒

 信息来源:新华网      浏览次数:5418次     发布人:null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23-09-25
 

 9月4日,“瑞幸回应喝茅台联名咖啡能否开车”话题冲上热搜,引发公众对酒驾话题的广泛关注。本期法治课代表为您梳理那些最容易踩雷的酒驾“误区”。

  误区一:喝了酒休息一会就能开车了

  血液里酒精的代谢是需要一定过程的,酒精浓度数值的高低与酒后时间长短有关,但每个人体质不一样,酒精代谢的速度也不一样。为保证安全,喝完酒尽量隔24小时以上才能开车。

  误区二:酒后挪车不属于酒驾

  根据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: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,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。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,即构成酒驾。

  误区三:搭乘酒驾车不用担责

  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:任何人不得强迫、指使、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。因此,明知驾驶员酒驾依然搭车,或者纵容司机酒后开车的,需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
  误区四:服用醒酒药就能开车了

  解酒药其实是一种护肝的药物,用它可以减少对肝的损害,但它并不能分解酒精,降低血液酒精浓度。酒后服解药,可能会舒服一点,但不能错误地认为体内酒精含量少了,可以开车了。

  误区五:在马路以外的地点酒驾不违法

  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:“道路,是指公路、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,包括广场、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。” 由此可见,小区、广场、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地带都属于“公共场所”的认定范围。

  误区六:酒后多喝水就能稀释酒精浓度

  有的酒驾司机遇到交警检查,选择喝水、抽烟、吃口香糖等方式,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,这些都是无用功。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,初步检查虽然是通过肺部的气体,但最终结果还要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。

  误区七:在交警面前饮酒逃避处罚

  被现场查获的当事人为达到逃避刑事追究的目的,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饮酒的,同样以酒驾论处。

  误区八:酒后可以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车

  刑法的“机动车”是按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(GB7258-2012)的标准执行的,其中就包括各类汽车、摩托车、超标两轮电动车。驾驶时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饮酒或醉酒驾驶标准的,仍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。

  误区九:不喝酒就不会酒驾

  日常食用以下食物时,可能导致酒驾:①荔枝、葡萄、榴莲等含糖量高的水果(发酵作用会产生乙醇)。②蛋黄派、瑞士卷、腐乳(添加了酒精)。③ 醉蟹(虾、螺)、啤酒鸭、甜酒酿。此外,藿香正气水、漱口水、口气清新剂、止咳糖浆等也可能导致酒驾。(策划、视频剪辑:卢俊宇 文字来源:根据公开报道综合整理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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